高新专项宁德审计的工作草稿
1.应按颁布的工作草稿履行,并根据被宁德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与补充。
2.宁德审计计划中对开始营业活动、全体审计战略与全部审计计划应当编制。在实行分析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时,应当首要认识以下情况:
(1)职业情况应当重点了解与研讨开发相关的情况,包含法律法规的变化;
(2)安排组织,重点了解研讨开发部门及其人员
(3)经营情况,重点了解所实施的研讨开发项目情况,包含立项核准、预算编制与操控、研讨开发进度、阶段性效果的确认、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确认标志与确认文件。
(4)管帐方针的选用,重点了解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专项审计中,所选用的管帐方针与管帐估量是否与财务报表审计中选用的管帐方针和管帐估量保持一致。
3.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售计入审计时,应当在草稿中明确阐明,被审计单位的高新技术产品符合《国家要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中国家规定的大类、明细类产品名称,并阐明判断根据。